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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6-14 01:01:10 金鹰网山东省网友 :

社会在进步,观念在更新,做家长的应该学会尊重孩子,这是时代的要求,家庭教育观念的进步。但这决不是可以简单地用一纸法律条款生硬地去隔离的事。

2009-06-14 01:00:57 金鹰网山东省网友 :

请不要认为外国的什么都好。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,无论养还是教都要受到家长的监管,因为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辨别是非的能力。古语就有“少年张狂”之说,为什么“张狂”?还不是因为自以为什么都懂了,其实幼稚着呢!这样的孩子没有人引导怎么得了。十几岁的孩子抢截、杀人的事还少吗?细查一下,哪个不是因为家长监管不力造成的悲剧? 那些骚扰的、诈骗的、色情的、广告的短信垃圾、不法行为不去治理,却有闲情给监护孩子的家长套紧箍咒,是觉得社会乱得不够,还是本身没有孩子,心理变态呀?

2009-06-14 00:38:48 金鹰网山东省网友 :

2009-06-01 21:58:10 金鹰网APNIC网友 :
2009-05-31 21:20:43引用 金鹰网湖南省长沙市网友 :

当然要立法!外国小孩单独在家父母都犯法,何况是孩子的隐私!!

2009-05-31 21:35:39引用 金鹰网湖南省长沙市网友 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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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不管,而是该管的管,不该管的就别管。否则只会适得其反,是我们越来越讨厌与厌烦父母的管教。这件事我们小孩应该最有发言权。

2009-06-01 09:18:28 金鹰网湖南省长沙市网友 :

立法确实没有什么必要

2009-05-31 21:35:39 金鹰网湖南省长沙市网友 :
2009-05-31 21:20:43引用 金鹰网湖南省长沙市网友 :

当然要立法!外国小孩单独在家父母都犯法,何况是孩子的隐私!!

该评论已被删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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